乐文小说网 > 超时空穿越 > 第6章 囡囡

第6章 囡囡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牧龙师临渊行

一秒记住【乐文小说网 www.lewenshu.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已是隆冬,天气分外寒冷。

    破烂的屋子外,寒冷的北风呼呼的刮着,躲在这个到处是缝隙和孔洞的木屋内,根本无法御寒。

    林业身上穿着一袭淡薄的衣服,身体微微抖索着,体内的能量干涸无比,根本无法抵御这冰冷的天气。

    来到这个地方已经一个多月了。

    一个月前,他离开了那个放牛老者之后,跋山涉水,一路打听消息,才来到了这个距离他最近的一个城池,方寸城内。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面对如此陌生的环境,林业的心中自然十分的忐忑,虽然他心理比较成熟,但是,他却始终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罢了。

    脑海中的知识,对外界的认识,也仅仅限于留仙村的一些古籍之中,所以,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他只能选择先隐藏起来,让自己变得普通。

    “好饿!”

    站在一条街道边,林业捂着肚子,将身体斜靠在墙边,抬着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目光中有着一种新奇之色,的确,比起留仙村来说,这个方寸城实在是太繁华了,也太大了。

    宽大整洁的街道,街道两边的各种商铺,来来往往的行人,商人,还有一些地摊小贩的叫卖声,这一切都刺激着眼前的这个少年的心。

    初来乍到,他足足逛了一上午的时间,直到中午,街道两边到处飘洒着饭菜的香味之时,他的肚子才饿的咕咕叫。

    但他没钱。

    身上,一毛钱都没有。

    而且又不可能去抢吃的吧?自己的修为虽然在留仙村内拔尖,但在这个方寸城之中,远超自己的了必然多不胜数,想要抢,也要有这个实力才行啊。

    林业的确是天才,但天才又怎么样?弱小的天才还不如一条狗,连被人宰杀的资格都没有。

    轮海境界,在方寸城中简直是弱的可怜!

    所以,现在的林业,还差的远,差的远。

    靠在墙角,体内的神力缓缓的滋润的身体,虽然数量稀少,干涸无比,但是聊胜于无。

    “好饿,可我身上没钱,连一个馒头都吃不起!”

    怎么办?

    难道要出城,去野外打点猎物吃吗?

    但城外有猎物的地方起码要走近一天的路,而且还不容易抓到,太远太浪费时间了。

    那么,去偷点钱呢?

    “阿公,林业让你失望了,但……”

    ……

    转眼,一年的时间过去了。

    昔日的十一岁孩子,此时又长大了一岁,已经十一岁了。

    一身灰蒙蒙的麻袍,满头黑发,脚下的布鞋破了几个大洞,脚趾时不时的都露了出来。

    一年后,林业不在是昔日什么都不懂的新手了,混迹在市井之中,靠着自己的头脑,也清晰的明白了目前的处境。

    这里是方寸城,中州境内的一座大城。

    城内高手无数,修道大能偶尔也能看见,天空之中,时不时的会出现神光划过,对此,林业知道,那些都是有高手飞遁此地。

    所以,自从深入了解了这个城市的情况开始,谨慎的他就开始选择性隐藏自己。

    而修为方面,一年的时间下来,随着不断的苦修之下,虽然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天材地宝,但是他的修为终于突破到轮回秘境,达到了道宫秘境。

    这样的修行速度已经算快了。

    但林业并不清楚,因为比起城内那些大家族的孩子来说,他并不算是出类拔萃的,有的孩子甚至小小年纪就快道宫大圆满了。

    不过他并没有灵丹妙药,没有天地灵萃滋补,这样的修行已经算是快的吓人了。

    当然,修炼快也没有什么用,在这个大城内,他依旧是一个蝼蚁,所以,谨慎小心的他选择了伪装成了一个乞丐。

    对此,没有人会在意。

    他,也可以安安全全的生活下去,直到,自己成长起来,修行达到道宫大圆满甚至突破道宫秘境的那一天。

    那时候,才算有点保障。

    ……

    手中捂着一个小包裹,林业面带喜悦的朝着自己的小破屋内走去。

    这里是方寸城的贫民窟,这种破烂的屋子很多,没有人会在意这里有多少的乞丐。

    他一路小跑,终于到达了小破屋前。

    “哐啷!”

    一把推开门,他快速的跑到屋子内,嘴中呼喊着,“囡囡,囡囡,快起来,看看哥哥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了!”

    墙角,一个矮小身影正在低着头,把玩着手中的东西。

    身影是一个梳着羊角辫,不过三四岁的小女孩,身上的小衣服都打着补丁,破破烂烂,甚至连小鞋子都有脚趾洞,脸上脏兮兮,只有一双大眼睛如黑宝石般,惹人怜惜。

    她就是囡囡,一个无家可归的小女孩,一年前流浪到此地,受寒昏迷,倒在这里,林业心中不忍,就将她带回家。

    一年下来,他们之间的感情宛如亲兄妹,林业十分疼爱这个女孩,尤其是她和自己一样都无家可归,心中就更怜惜了。

    小姑娘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了,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林业就给女孩起了一个名字,叫做囡囡。

    小囡囡很懂事,也很乖巧。

    平时林业去找寻吃食,她就一个人呆在家中,也不乱跑。

    无事可做的时候,林业也会更囡囡一起玩耍,甚至,教囡囡读书认字,讲一讲他曾在古籍中看过的一些故事。

    “哥哥回来啦!不知道带什么好吃的!”

    囡囡瞪着宝石般的黑色大眼睛,奶声奶气的说道。

    “哈哈,看,是烧鹅,城西那家烧鹅店内的招牌,囡囡还没吃过吧,今天就好好尝尝,可好吃了!”

    林业说话间,将包裹打开,露出了一份包装好的烧鹅,此时,还热气腾腾的冒着热气呢。

    当然,这些食物都是林业买来的,至于钱财,倒不是他乞讨而来,而是偷盗来的。

    毕竟,他乞讨也只是伪装,求一个心底安全罢了。

    好歹也是已经达到道宫境界的小高手,想要弄一些钱来,还是很容易的。

    当然,他也不会弄太多,够用就行。

    烧鹅通体金黄,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让人一闻之下就忍不住流口水。

    囡囡也是如此,看着烧鹅,喉咙不停的蠕动着,一副小馋猫的样子。

    可是,她却没有动手,只是看了看林业,声音脆生生的说道:“哥哥,你先吃,囡囡还不饿!”

    林业心底一酸,知道妹妹懂事,烧鹅这东西,他们也很少吃到。

    “乖,囡囡,你吃吧,哥哥都吃过了,吃的饱饱的!”

    说着,还拍了拍肚子。

    “不,我知道哥哥还没吃,哥哥,你先吃吧,囡囡真的不饿。”可是,她的肚子却在此时,咕咕的叫了起来。

    囡囡面色一红,小手拍着小肚子,低声如蚊吟般,“叫你不乖,叫你不乖!”

    幼稚动作让人发笑,可是林业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她虽然年幼,但却懂事,十分乖巧。

    也许是小小年纪就流浪在外,对她的记忆之中有着深刻的影响,虽然忘记了过去,但是影响却是整整一生。

    林业轻轻的抱着囡囡的身体,将她抱在怀里,随手撕开一个烧鹅腿,递到她的嘴边,“我们一起吃好不好!你一半,哥哥一半,反正这烧鹅很多,吃不完的。!”

    小姑娘愣了愣,然后点点头,红扑扑的一张小脸,轻轻的咬了一口,就这样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这一年,林业十二岁,囡囡五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