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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狗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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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内破旧的悬梁上挂着的告示牌,上面印刻着“欢迎光临”四个字,唯一衔接木块的一根钢丝也起了铁锈,在夜风中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回荡在旅馆大堂内。  慕天语注意着那团阴暗里的身影,从木椅上站了起来,脚旁堆放着一个旅行背包,看上去和自己挎着的差不多。“你认识我?”慕天语的疑惑写在了脸上,在前台灯下十分明显,他朝着旅店门外望了一眼,街道上没有一辆车或是一个人影经过。

    “不,我不认识你。”身影弯下腰,将背包提起抗在肩头,他个头很高,足有近两米,粗硕的胳膊,一只手便将重物提了起来。“不过接下里的一周时间里,你我会认识。”仔细听他的声音,还带有一丝沙哑,让人不由联想到他的声带出了问题,也或许是先天性的。不过接下来,慕天语见到了那人的容貌,五十多岁的中年人,满脸紧皱的细条纹路,在手背上和额头间都覆盖着这种较为特殊的皮纹,让人唯一联想到他的职业是猎人。以前在穿越奥尔德山脉时,当地牧民或是猎人,都是这副特殊的面貌。

    “你好。”

    “你好,我姓孙,你可以叫我孙磊,和你一样,我也是应征这份工作的人,你认识老周吗?他介绍给我的。”孙磊察觉对方仍持怀疑的态度,便提及了周华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

    慕天语点了点头,答复道:“老周,对,我认识,我以为这份工作只招一个人。”

    男子走到老旧的聚光灯下,他身材可真是魁梧高大,慕天语挺着胸膛朝着他对视过去,现才到对方的肩部。“你知道这是一份什么样的工作吗?”一双怀疑警惕的眼神,打量着面前的青年,心里猜测着,这叫慕语的男子看上去不像是缺钱的亡命之徒,为什么会答应这份工作呢?

    “你是指?”慕天语停顿了片刻,实在想不出一个可以诠释的词汇,索性便试探性地问道:“你是指什么样的性质?”

    这位叫孙磊的大叔,望了一眼窗外,从他这个角度,刚好能看见远处十字路口的场景。“算了,你接受了这么高的报酬,想必也应该知道这份工作的危险性。”

    “噢,这么说来,你对这事一定有所了解,可否讲解一二。”慕天语见对方朝着门外而去,便跟上脚步。他肯定是知道些什么,所以才会询问我,慕天语心里推测着。

    孙磊头也不回地推开旅馆大门,大步迈了出去。“你知道了又能怎样?一旦你踏上这条行程,恐怕就没有回去的结局,知道与否,其实一点都不重要了。”

    “诶,你去哪儿?”

    “西口港道,还有十多分钟到八点。”

    慕天语紧跟在他的身后,开口问道:“那镇子一定生过什么事,所以你才会只字不提。”前面的中年男子突然停了下来,慕天语也止住脚步,同时心里已经确认了,他一定和镇子有关联,所以才会有如此大的反应。

    “你确定自己要应征这份工作?”孙磊没有回头,只是侧着头问道,眼部的余光留意着身后的一切动静。

    “为什么不呢?”慕天语耸了耸肩,急忙回答道:“这可有十万元的报酬!想想都不能拒绝,我是不会错失良机的,将这绝好的机遇拱手让人。”慕天语附有情绪的表演,连自己也深感是一个贪钱的短命鬼,可以为了金钱,而毫不顾虑。

    “那你最好不要听这段离奇的往事,它只会误导你,使你思绪凌乱,精神崩溃,当你还没有走进小镇时,就心惊肉跳、不寒而栗。”

    慕天语跟着对方走入了十字路口左侧的一条小径,先前他就是在这里无法辨别方向的。“老周并没有对我提及过这些事,恐怕他自己也不知道,所以才会请到像你这样的人,你一定比谁都了解,比谁都更清楚小镇生了什么。我拖欠了高利贷,如果拿不到这笔钱回去,同样也只会有一个结局,不论会生什么,其实对于我而言都是一样的,但我更想倾听你所遭遇的故事,毕竟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我们可是同事。”

    中年男子不修边幅,穿衣打扮散乱,酒糟鼻虽说不那么严重,但衣襟上的暗沉颗粒,一定是堆放在柜子角落里好几个月也没有清洁整理。他一个人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至少有七八年,否则以他额头这样高耸的颧骨,推掉前面的长也会显得年轻十岁,看来并没有人所爱之人的督促,才会使他度日如年,浑浑噩噩,以致深邃暗黄的皱纹布满了全身。那黑色外套的皮夹克,已经泛了白纹,肩饰上却隐约可见x字样的纪念勋章。(十一年前,一部名为《黑色魅影》的电视剧红遍大江南北,夺得各项影视界的头条,当时剧里的主角名为x,穿着一件深黑色的夹克,游走于繁华都市中阴暗的堕落世界,以拯救他自己绝望的信仰。)后来服装厂家现了一条可取之道,关于x的外套,亦是在全国各地销售得热火朝天。

    这多年以来,中年男子都是孤寂一人,自然而然更谈不上有人愿意倾听他的故事,即使他想要倾述,恐怕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对象。果然,当慕天语对其说道,更愿意倾听他的往事时,对方冷漠的抵触便开始卸下包袱。

    “你想知道生了什么事?”孙磊放慢脚步,逐渐和跟随者形成了同行的局面。这时,迎着朦胧皎洁的月色,慕天语才现他左脸面颊下半部分有一条疤痕,像是被一柄锋利的刀刃割伤,差点连同他的整个嘴部一起削掉,但幸运的是,并没有。可能伤痕已经接触到左唇上角了,光线不是那么明显,无法看得更清楚,被那浓郁的胡茬遮掩了。孙磊看了慕天语一眼,感叹道:“那恐怕你得做好准备,因为接下来你所听到的故事,是你这一辈子都不曾经历,无法想象的诡异且恐怖的真实事件,而我,正是那次事件的经历者,也是唯一一个幸免于难的逃亡者。”

    【我是零八年胜任的小镇警长,在我任职这段时间里,狗舍镇相对于和平或是稳定,总之从没有出过什么大乱子,顶多就是街尾的毛利犬窜入了邻家的小狗窝,咬伤了某种具有高贵血统却十分可怜的狗崽子。以防狗贩们会因此而大打出手,所以这便成为了我当时最主要的职责之一。除此之外,帮忙找寻失落在某片丛林里的犬种,也是我经常所担任的职责,有时候我在想,或许那该死的狗,本来就向往密林深处,谁会愿意整日被关在狭小肮脏且酸臭的铁笼里,仍由与自己或是同类的粪便共居,被过往的行人指手画脚地挑选。

    我时常都会收到来自镇民们的投诉,说对面街区具有攻击性的猎犬总是被放养,而不将其关在牢笼里,对周围的人或犬类都构成了威胁。亦或是某家的雄性犬没能耐住寂寞,从狗洞里翻爬了出去,导致周围数家围栏受损是小,可连同里面的雌性母犬有了身孕,总之,小镇里的琐事只会更加离奇荒诞,没有适可而止的。

    我的妻子也是一名狗贩,狗舍镇几乎家家都贩卖犬种,我甚是还未听说过有哪户人家没有养狗的,就连c区十三号的杨头,也当起了狗贩,他可是镇上唯一的一个孤寡老人。杨头又名杨孤人,顾名思义是个孤儿,从小就呆在镇子的大街小巷里,没出去过外面的世界,早些年间,他与妻子离了婚,没过多久孩子便出了车祸,总之,对于他而言,人生就像是逆流中的斗水鱼,总是不幸充满了坎坷。不过他似乎并不像常人所想的那样,整日郁郁寡欢、道尽途殚,相反却显得无所事事,如泣草芥,我们都怀疑他精神出了问题,兴许是过度悲伤而致。总的来说,这就是我所在的小镇,狗舍镇。

    那是一个炎夏,当晚夜里的气温不算太高,本来小镇就靠近洪湖,地处山脉中的凹陷里,我依稀记得那是屠****过去的第七十二天,大概是这样的,因为我的孩子,整好六岁,七十二个月。】

    孙磊叙述至此,有明显的停顿,短暂的迟疑,眼神里流露出一副伤感,仍由昔日甜蜜美好的回忆充填大脑最深刻的记忆片刻,他麻木生活了近十载,难以相信还会有什么可以牵动他敏感脆弱的神经,促使泪腺分泌,唯有他已故的亲人,他那只有六岁的孩子。迎着稀薄的月光,他有意的将双眼避开,一滴泪痕在滑落面颊的瞬间,又被夜风拭去,慕天语注意到这一幕,并没有做出任何的肢体动作,免得尴尬的氛围凝聚。孙磊故意将挎在左肩的背包,切换到右手,同时做了一次深呼吸吐纳,缓解释放着压抑的情绪,他长叹一声,继续复述着当晚生的事。

    【其实,我一直都比较赞同小镇能更加安宁一些,你无法领会,或是承受每当深夜降临,圆月高挂星空,那接踪而至的“狼嚎声”,癫狂且精力充沛,回荡在方圆数千里的山脉中,犹如走进了狼群的世界,有过之而无不及,令人胆寒,让人厌恶至极。可没办法,镇上的所有经济来源都依靠犬种的贩卖,这近乎成为了全国最大的犬科动物交易市场,它促进了我们更美好的生活,更多的物质需求,使小镇更加繁华、更具有特色。没人会嫌弃钱多,也没人会放弃这样有利的环境和机遇,但我想说的是,不幸的灾难终究降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