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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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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萧惜远家出来,已经晚上九点多了。郊区的冬夜,格外清冷,偶尔传来几声狗吠,叶澜清抬头看看夜空,天空像被墨水涂抹得一样浓黑起来。在浓重黑色的夜幕上,有一钩微黄的弦月,旁边稀疏地有几个星星,若隐若无地眨着眼睛,遥远而渺小,再看时,那星星便隐没在夜空中。旁边的几棵树树梢疏朗,枝头空旷,看上去一副冷峻的模样。

    萧惜城过来,拉了拉她的手:“澜清,怎么了,看什么呢?这么入迷。”

    叶澜清望他一眼,语气不甚热情:“没看什么,只是觉得这里污染少,空气新鲜,就多吸了两口。”

    “既然你喜欢,那我们也在这里买栋别墅,和大哥他们比邻而居,环境清静,如果觉得寂寞了还可以和大哥大嫂聊聊天,你觉得怎么样?”萧惜城其实早有这个想法,只是这个地方离叶澜清工作的医院有些远,不太方便。

    叶澜清冷冷地望着他:“你别放在心上,我就随便一说。”

    有钱人就是不一样,买一栋别墅就像买一捆芹菜那么轻松,叶澜清看着他的笑颜,蓦地想起刚才向子静的话:“澜清啊,惜城哥哥是个重情义的人,他工作后赚的第一笔钱给他原来的女朋友买了一栋别墅,我还去看过呢,有老大一个花园,比我家这个还大还漂亮。我相信他一定会对你更好的。”

    叶澜清当时心里便想,这萧惜城还真是对前女友仁尽义至,第一笔钱给买大别墅,婚后还管砸钱捧红,只是男人都是清醒的理智的,“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就是不能给你一个身份”。虽然如此,那个薛秀儿还是死心塌地地想要跟着他,赶都赶不走。

    她是一个聪明人,听了向子静的话,便旁敲侧击道:“大嫂,我看妈也是通情达理的人,没有什么特殊原因也不会棒打鸳鸯散的。”

    向子静挠挠头,一脸苦相:“是啊,妈当然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如果那女孩只出身低也就罢了,就是她的那个职业……咱们萧家以前也是名门望族,就是现在在水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如果娶了这么一个女孩回家,那不得让多少人看了笑话去。要怪只能怪那个女孩没有福气,和小城哥哥有缘无分了。”

    叶澜清忽然想起萧惜城给她列举娶她的几个理由,原来他是吃过这方面的亏啊,难怪他特意强调了她的职业和她的家庭出身。

    萧惜城当然不知道她此时心绪起伏,便问:“大嫂和你聊什么了?”

    “没,没什么,就是问了怀孕应该注意的问题。”叶澜清掏出车钥匙,打车车门。

    “没问咱俩怀孕的事情吗?大哥可是盘问了我一晚上。”萧惜城歪着头看她。

    “哦,顺便问了问。”叶澜清坐上了车,原来今天是鸿门宴呢,

    萧惜城和大哥喝了两杯红酒,脸色有点红,上了车,他便闭目养神,没有一点声响,连一根头发丝掉在地上都清晰可听。

    叶澜清觉得气氛怪怪的,便打开了音响。都是经典老歌,其中有一首是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

    年少的时候叶澜清觉得王杰帅极了,本子上贴满了他的贴画,抽屉里都是他的盒带专辑,每次去唱卡拉ok,必点他的歌。那时宁浩然最喜欢唱他的歌,模仿的很像,可以以假乱真的程度。每一次在一起,他总会哼唱。那时叶澜清傻傻地问:“你会给我唱一辈子吗?”

    宁浩然点着她的额头,笑:“当然,一辈子,下辈子,还有好多辈子。”

    多么可笑啊,叶澜清想起这些话,那时竟然把它们当成真的。再后来,她看过王杰的专访,中年男人真的如明日黄花,发福了,帅气不再了,让人惘然若失。

    她想起陈奕迅在《十年》里唱到,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叶澜清没有那种大度,付出了,辜负了,分手了,了结了,一刀两断,没有什么别的选择。顾安然有时说她太较真,这样活的太累,可是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就像小时候上学的时候,背课文她明明背的又快又准,可是她必须要工工整整地默写一遍,然后对着课文认认真真地检查一遍,这不仅是一种生活习惯,也是一种人生态度。

    顾安然则对这种解释不以为意,爱恨两依依,更何况十多年的情感怎么会在一朝砍断?

    再一次见到宁浩然的时候,叶澜清不由得佩服顾安然了。

    这是两人分手之后第二次见面,在电梯里。

    第一次是在病房里,他的妻子生了一个女孩,叶澜清夹在一大对医生里面,他的妻子刚刚生了第三天,但是她身材并没有走样,只是脸上有些婴儿肥。

    她看到宁浩然变逗孩子边朝自己的妻子笑,见医生们来查房,他便闪到一边。她不确定他是否认出了她,因为她从头至尾没有看他一眼。

    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个。

    叶澜清看到进来的人,显然有点错愕。

    宁浩然没想到能够在这里碰到她,他朝她点点头,叶澜清看着他没有回应也没有回避,然后谁也没有说话,从一楼到10楼,看似短暂,却又无比漫长。

    两人站在了电梯的斜对角,叶澜清注意到他穿了一件藏青色的呢子风衣,里面搭配了一件乳白色的毛衣,整个人看上去干净明朗。

    她忽然想起,以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为了给他一件有意义又有诚意的生日礼物,她向同学请教怎么打毛衣,为了能在生日前打完,她熬了两个通宵,第二天两只眼都是红红的。他拿着毛衣心花怒放地穿梭在宿舍楼里,看见熟人便像祥林嫂一样重复道:“这是我女朋友给我织的,漂亮吗?”那一件毛衣他一直舍不得穿,在她强烈要求下,才穿了两回。

    那时,他捧着她的手心疼地说,澜清,我爱你,一辈子。

    是的,那时候的他,毫无疑问是爱她的。

    高二的时候,她把英语书忘在了家里,老师叫没拿书的站起来,作为好学生的叶澜清没有勇气站起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脸蛋通红通红的。他看到了把自己的书塞给她,二话不说地站起来。那时候,全班的女生都用嫉妒羡慕的目光看着她。

    高三的时候,他奋发图强,点灯夜读,每天只睡五个钟头,竟然从班级三十多名考进年纪前五十名,原因很简单,只为了能和她考上同一所大学,为了能够每天牵着她的手,每天看她勤奋读书的样子。

    大一的寒假里,他回了老家,为了她的一句我想你,他立刻跑到火车站买了一张站票来见她,叶澜清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看到那张熟悉的笑脸,竟然以为自己在梦中。

    可是,这又能代表什么呢,他最后还是和她分手了,他对她的感情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呢?她曾经努力地回想,可是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

    宁浩然抬头看看前方跳动的数字,满脑子却是她曾经的样子。

    那时她比班上的同学都小,却总要装出一副少年老成的高冷模样,但是只有他知道她是多么的孩子气,她会为了一道做不出的数学题抓耳挠腮,也会为了别人的成绩比自己高了一分而捶胸顿足。她其实就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喜欢收集毛绒玩具,喝酸奶时喜欢把吸管咬的扁扁的,看见街头巷口有一只流浪猫或者流浪狗便会同情心泛滥,掏出自己的零花钱给那些小可怜们买上一两根火腿肠。

    她其实很喜欢笑,嘴角轻轻地上扬,眼睛眯成小月牙的形状,那时他喜欢上她,就是她给他讲题时看到他做对了一道题,拍着他的肩膀眯起眼睛笑得像一只小狐狸。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经意间,他总会想起那个女孩子,笑起来眉眼弯弯,明媚阳光。

    宁浩然还沉浸在回忆中,忽然听到电梯“叮”的一声响,对面的叶澜清已经转身迈开步伐走了出去,没有丝毫的迟疑。

    宁浩然呆呆地望着她的背影,他最后还是辜负了那个女孩,当他告诉她分手的消息时,她还以为他在开玩笑,撅着嘴假装嗔道:“好啊,分就分,看看你还能找着像我这么好的人?”

    他还记得她知道他真的要分手时那倔强的眼神,他无比心疼,却无法给她一个依靠的肩膀。相爱容易,生活太难。

    那日,医生查房,在几个人中,他一眼就看到她。虽然她戴着口罩,可是他一眼就看到她。

    她只露出两只大大的眼睛,她的眼睛很漂亮,眼角处微微向上吊了一下,一笑起来显得有些狐媚,以前他用这个词来形容她,她就会很生气,嘟着嘴不理他。可是他轻轻一哄,她就又眯着眼睛笑,小狐狸一样。可是曾经的小狐狸再也不会对着他笑了。

    宁浩然走出电梯,现在他最需要的是一根烟还有一瓶酒,他一摸口袋,才想起因为孩子他已经戒烟了,况且这里是医院,他不能没有公德心。

    在病房外面停了一会儿,整理了一下情绪,宁浩然推开门进去了。